学院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函〔2018〕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职称申报程序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及部门评议推荐
职称申报人员(含职称初定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将《职称申报表》(附件1)报送各部门,经部门申报推荐小组评议后公示三天,部门公示无异后各部门于10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汇总后的《职称申报表》和花名册(附件2)报人事处(纸质和电子件)。
二、成果量化、资格审查工作
申报职称的人员(含高、中、初级各类人员),根据个人成果进行量化(已另行通知),人事处会同各部门意见,对照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对申报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准备
1、表格填写
申报者填写相关表格(相关表格及要求见附件1-12),并在2018年10月11日下午3点以前将经过部门审核的本人有关申报材料(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资格评审表(附件3):含二级部门(学科)全面审查意见,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和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公示表(附件5)一式2份(一页A3纸),报送人事处,并同时附电子件。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人事处将于2018年10月13日前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和量化分值进行公示。
2、材料装订
教师系列正高人员和实验系列副高以上人员申报材料不用装订成册(因为网上申报均需扫描上传),其余申报人员须分类装订职称申报材料,所有成果需有相关部门的审核算签字,并且要求与表格填写内容相对应,连同评审表、公示表同时报送。
材料包含:①资格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登记证(含公需科目)、高校教师资格证);②业绩类材料(论文、论著(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等信息),学术、技术报告,项目、专利等);③各类奖励证书材料(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分类装订并打印目录清单。
四、评审推荐
学院将于10月20日前按上级要求抽选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执行评委,并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数量,对此次申报正高级教师系列或其他系列人员进行评审推荐。并对申报副高级及以下教师系列人员进行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各级各类推荐人选和审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五、网上申报
由于重庆市教委对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并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系列正高以上人员和实验系列副高及以上人员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它说明
1、申报人材料中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11)。(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人员才需要提供)
2、其他系列评审表、公示表。(附件10)
3、初定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12。(按学校有关规定,初定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必须按参加评审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含公示表)
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重庆市实验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16〉161号),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办法(试行),见人事处网页“政策规章”栏目。
由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坚持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确保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吴庆幸
联系电话: 61879219
人 事 处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职称申报表
附件2:花名册
附件3:高职高专、成人高校评审表
附件4:实验系列评审表
附件5: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公示表
附件6:实验系列公示表
附件7: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8: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清单(封面)
附件9:破格申报表
附件10:其他系列评审表、公示表
附件1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12:初定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