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
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
处
组织人事处是学院开展组织和人事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处(科)级和政工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3、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国(境)的审查工作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5、做好学校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党建理论研究;
6、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管理
1、制定学校人员编制规划和机构设置,编制学校长远和年度人事、劳动工资计划。
2、负责人才队伍的引进、建设、管理工作;
3、办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4、制定全校教职工进修、培训、学历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的人事调查、统计、各种人事劳资报表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的调整、审查和转正、定级工作,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升降、奖惩工作;
7、负责全校劳动考勤和年度考核,管理全校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探亲假等事宜。
8、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职、退休、离休手续及死亡职工的抚恤金等工作。
9、负责全校技术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定,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承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登记和工(公)伤、伤残鉴定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