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学院概况

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

组织人事处部门职责

组织人事处是学院开展组织和人事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处(科)级和政工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

3、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党员信息统计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4、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国(境)的审查工作和党员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工作;

5、做好学校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加强党建理论研究;

6、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管理

1、制定学校人员编制规划和机构设置,编制学校长远和年度人事、劳动工资计划。

2、负责人才队伍的引进、建设、管理工作;

3、办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

4、制定全校教职工进修、培训、学历教育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的人事调查、统计、各种人事劳资报表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薪酬的调整、审查和转正、定级工作,确定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升降、奖惩工作;

7、负责全校劳动考勤和年度考核,管理全校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探亲假等事宜。

8、负责办理教职工的退职、退休、离休手续及死亡职工的抚恤金等工作。

9、负责全校技术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定,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承办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登记和工(公)伤、伤残鉴定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党政办:023-61879228 招生咨询:023-61879050 61879051
 
  版权: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维  护: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66号 邮编: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