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7号)(附件)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经所在部门同意后,于2019年1月11日14: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A栋人事处303室,电子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二份、印证材料(与申报书合并装订)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879153 邮箱:445289947@qq.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型”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7号)
人事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