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一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2 点击数量: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学院此次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请查阅《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一批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详见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特别优异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时间的前一天。  

  (三)符合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上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13日起至2018年9月14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证明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人事处303室现场报名。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屈老师

联系电话:023-61879405

电子邮箱:gzyrsc@163.com

六、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届时通知的具体要求,参加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

七、考试考核  

  (一)初试(分值100分)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试讲。  

试讲内容以学院通知为准。试讲时间15-30分钟。

(二)面试(分值100分) 

进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考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等。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初试、面试信息: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若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取名额的空缺时,将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录取名额的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十、信息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项,可登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首页招聘信息板块查询。

  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首页招聘信息板块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协议及聘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之内。1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计划、招考程序、考试考核成绩和聘用结果“五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一批考核招聘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