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健全并完善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体制。
(二)完成学院专业发展、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制定并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
(三)带领全院师生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提升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水平,将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院。
(四)组织实施、完成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原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作风优良,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熟悉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管理岗位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管理、协调、研究、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办事思路清晰,求真务实,敢于从严管理,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三)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胸襟开阔,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同类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
(六)全职来校工作,能胜任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招聘申请表》(见附件)并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现职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创新性研究成果、代表性论著以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其它材料;
2.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于2018年2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院党委组织部赵老师处729170883@qq.com(请做好备份,应聘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来学校参加面试答辩。来校答辩的国内旅费由我校负担。
(三)经资格审查后,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相关选任程序开展面试答辩考核、考察等工作。
(四)人选确定。综合应聘者基本情况和考核、考察情况,学校党委决定任用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通过后,学校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选聘的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
五、受聘人员待遇
(一)配置我校二级学院院长相应的工作条件。
(二)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可电话咨询苏老师,电话:13650569993。
申请人员经学校研究决定任用后将正式调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薪酬待遇和生活条件。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同时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邮编:40112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 15923355859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招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