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对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33号)要求,拟对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结合教育、卫生、工程、财经等专业特点,围绕职业道德、科学精神、创业创新、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采取分批次集中,分专业授课,邀请知名专家讲授前沿理念、先进技术,解读十九大精神、重庆两点两地建设、依法治国等培训专题。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培养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创新发展和清正廉洁的职业精神。
二、培训对象
全市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2016年度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未参训的人员。
该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的其他人员,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费由财政统一保障,培训期间学员午餐由培训主办方免费提供。学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及晚餐费用由学员自理,按相关规定报销。
四、报名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网络报名,请个人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全市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调训名单》,通过“姓名”或“单位(区县)名称”查询每个人员的具体参训时间和地点。根据查询结果,登录“重庆人事人才培训网”(www.cqpx.cc)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1。
报名截止时间:3月23日。
五、参训要求
请各参训人员自觉遵守培训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调训计划参训。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和调整培训计划的,请告知人事处,由人事处向市人力社保局请假报批。因各种原因未按期参加培训的人员,将集中参加补训(补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茹兰,61879405。
附件: 1.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报名流程
2.2017年度新取得高级职称专技人员岗前培训调训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