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名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55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重庆市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积极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学校推荐。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人事处303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1.推荐报告;2.重庆市名师奖推荐审批表及印证材料(附件2,推荐审批表与附件合并装订);3.重庆市名师奖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4.45分钟内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光盘(rmvb、mp4格式,注明单位及姓名);5.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附件6)。申报材料报送纸质件一份,同时将电子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1879405
邮箱:445289947@qq.com
附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名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55号)
人事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