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0 点击数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40号)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本次资格认定的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等学校在职和拟聘的教学人员(未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各单位需确定1名老师专门负责本项工作,并于2018425日前将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名单(需领导签字盖章)报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03室)。

二、关于申报条件的补充说明

《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中第二条第(二)款的学历是指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海外、部队、党校学历无法判断的以学历认证为准)。

三、申报流程的补充说明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认定机构选择“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不得更改,请谨慎填写。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网报成功后,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2份,为保证表格格式正确,请务必先下载PDF版本,再打印。申请表上面除签名和日期外都不用手工填写(不要求彩色打印)。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所填内容除签名和日期用手工填写,其余皆用打印格式。

(三)学历证书及证明材料

1. 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n/);

2. 学信网不能查验的学外学历,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3. 学信网不能查验的部队、党校学历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61879405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