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9 点击数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学院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引导全体教师潜心育人,爱岗敬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学院现将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

在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职教师(含合同制人员)。

(二)教书育人楷模

在校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含合同制人员)。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在校工作3年及以上,除专职教师以外的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人员)。

优秀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人选不交叉推荐。

二、评选名额

(一)优秀教师评选名额为专职教师人数的5%,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不足1名的推荐1名。

(二)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名额为专职教师人数的2%,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不足1名的推荐1名。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为专职教师以外的在岗教职工人数的5%,各部门推荐人选,不足1名的推荐1名。

优秀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教育规律,熟悉教学方法,业务能力强,无教学违规或事故;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与有关方面沟通情况,能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

.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努力推进教学科研创新,近三年工作成绩中须满足以下评选条件中的任意5项:

1)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两学期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督导评价为优秀;

2)开展校级公开课、示范课不少于1次,或专题讲座、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

3)超额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专业、课程和实训基地建设中起到了骨干带头作用;

4)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刊物;

5)主持1项院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教改等项目;

6)获得1项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7)企业实践60天及以上;

8)“一对一”指导培训过至少1名新教师;

9)院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者;

10)指导学生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

11)海外研修或工作3个月及以上;

12)聘为重庆市“双千双师”交流计划人员。

(二)教书育人楷模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爱国守法,遵章守纪,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

.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潜心治学,团结友爱,重诺守信,谦虚谨慎,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在师生中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受到学生真诚爱戴,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近五年获得过1次年度考核优秀。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

.热爱本职工作,立足本职,钻研业务,研究规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工作效率高、质量好,成绩突出。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对待、妥善处理群众关切的问题,热心为师生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近五年获得过1次年度考核优秀。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公开透明,优中择优,宁缺勿滥。

(二)评选周期:每学年评选一次,成果按学年统计。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表交所在部门,同时提交评选条件所需相关佐证材料。

.部门推荐。部门负责对申请者进行条件审核和初选,在本部门公示3天后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资格审查。人事处按照评选原则、条件、名额及师德师风、党风廉政、科研诚信等情况对部门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复审。

.组织评审。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开展评选工作,选出拟推荐人员。

.学院审定。拟推荐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名单公示。学院研究决定人员名单向全院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后行文生效。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部门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将相关推荐材料于7515: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03室,推荐材料分别包括以下:

1.《优秀教师推荐表》的电子和纸质档,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档;

2.《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的电子和纸质档,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档;

3.《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的电子和纸质档,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18629

 

附件:.优秀教师推荐表

   .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