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5 点击数量:

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3号),学校研究同意开展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含现是工勤技能人员身份被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空缺情况

学校岗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

学校附属工厂岗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个。

三、转岗条件

在管理岗位空缺情况下,工勤技能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渝人办〔2004〕89号和渝人发〔2006〕74号文件规定,取得重庆电大《专业证书》班证书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二)女性工勤技能人员45周岁及以下,男性工勤技能人员5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转岗前5年度(2014年-2018年)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且5年内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档次。

   (四)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体时间及安排

(一)个人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3号)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与自身任职条件,比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1〕151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拟聘的管理岗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附电子件)(附件1)一式三份接收邮箱:gzyrsc@163.com,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工勤技能等级证、年度考核优秀证、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等,同时交验原件)。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717:00前交人事处3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879226

(三)学校推荐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人员情况,学校研究择优等额推荐转岗人员参加考试。

(四)具体办法如下

如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空岗数,则按实际申报人数推荐;如申报人数多于空岗数,原则上综合考虑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学历、表彰、管理水平(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管理类论文为依据)等情况。具体分值如下:

项目

分值

近五年年度

考核优秀

二次

20

三次及以上

30

学历

大专

10

本科

20

研究生及以上

30

     表彰

(可累加,最高40分)

市级

20/次

区级

10/次

管理类论文

(第一作者)

(可累加,最高40分)

内刊

10/篇

公开刊物

20/篇

核心期刊

30/篇

(备注:同性质的表彰只计算最高奖励级别,各种协会表彰除外,论文篇数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

如果总分相同,优秀分数高者优先,优秀分数相同表彰分数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分数相同学历分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分数都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工龄分数都相同论文分数高者优先

(五)组织公示  

对拟推荐人选,学校以书面形式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条件、拟转换岗位等情况。

(六)上报材料

2019年7月26日前,学校将拟推荐人选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

)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7,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100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市人事考试中心2018年上半年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处分等知识。

       特

 

附件:

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2、《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