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3号),学校研究同意开展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含现是工勤技能人员身份被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空缺情况
学校岗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个;
学校附属工厂岗位: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个。
三、转岗条件
在管理岗位空缺情况下,工勤技能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渝人办〔2004〕89号和渝人发〔2006〕74号文件规定,取得重庆电大《专业证书》班证书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二)女性工勤技能人员45周岁及以下,男性工勤技能人员55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转岗前5年度(2014年-2018年)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等次,且5年内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档次。
(四)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体时间及安排
(一)个人申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33号)与《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与自身任职条件,比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11〕151号)及学校有关规定,按照拟聘的管理岗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附电子件)(附件1)一式三份,接收邮箱:gzyrsc@163.com,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工勤技能等级证、年度考核优秀证、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等,同时交验原件)。
(二)申报时间
2019年7月7日17:00前交至人事处3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879226
(三)学校推荐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人员情况,学校研究择优等额推荐转岗人员参加考试。
(四)具体办法如下
如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空岗数,则按实际申报人数推荐;如申报人数多于空岗数,原则上综合考虑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学历、表彰、管理水平(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管理类论文为依据)等情况。具体分值如下:
项目 |
分值 |
近五年年度 考核优秀 |
二次 |
20 |
三次及以上 |
30 |
学历 |
大专 |
10 |
本科 |
20 |
研究生及以上 |
30 |
表彰 (可累加,最高40分) |
市级 |
20/次 |
区级 |
10/次 |
管理类论文 (第一作者) (可累加,最高40分) |
内刊 |
10/篇 |
公开刊物 |
20/篇 |
核心期刊 |
30/篇 |
(备注:同性质的表彰只计算最高奖励级别,各种协会表彰除外,论文篇数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
如果总分相同,优秀分数高者优先,优秀分数相同表彰分数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分数相同学历分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分数都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工龄分数都相同论文分数高者优先。
(五)组织公示
对拟推荐人选,学校以书面形式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条件、拟转换岗位等情况。
(六)上报材料
2019年7月26日前,学校将拟推荐人选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
(七)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7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100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市人事考试中心2018年上半年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处分等知识。
特 此 通 知
附件:
1、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2、《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