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双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12 点击数量: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要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扎实推进1+X证书制度,进一步优化“双师型”教师比例,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9 “双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还未认定“双师型”、“双师素质”的教师;

(二)已被认定为“双师素质”的教师,现满足“双师型”教师条件可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各二级学院符合“双师”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填写《“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所在二级学院。

2.职能部门兼课教师归口报送至相近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初审

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认定的 “双师”教师信息汇总至《“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统一报送人事处。

(三)学院认定

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双师”教师认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请各二级学院在1119日之前完成“双师”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并将纸质材料(包括附件2、附件3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19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办公楼303人事处师资科,同时提交《“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

 

附件:1.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2. “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

      3. “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