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我校事业编制工勤技能人员(含现是工勤技能人员身份被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岗位空缺情况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个。
三、转岗条件
在管理岗位空缺情况下,工勤技能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包括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按照渝人办〔2004〕89号和渝人发〔2006〕74号文件规定,取得重庆电大《专业证书》班证书可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二)年龄。女性工勤技能人员应为45周岁及以下,男性工勤技能人员应为55周岁及以下。有关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本单位工作年限。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在转岗聘用核准前不得转换工作单位。转岗前5年年度(2015年至2019年)考核应为合格以上档次,且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2次以上优秀档次;
(四)岗位条件。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体时间及安排
(一)个人申报。符合转岗条件人员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认真填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申报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512892793@qq.com),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工勤技能等级证、年度考核优秀证、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等,同时交验原件)。
(二)申报时间。2020年5月18日17:00前交至人事处3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推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人员情况,学校研究择优等额推荐转岗人员参加考试。
如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空岗数,则按实际申报人数推荐;如申报人数多于空岗数,原则上综合考虑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学历、表彰、管理水平(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管理类论文为依据)等情况。具体分值如下:
项目 |
分值 |
近五年年度 考核优秀 |
二次 |
20 |
三次及以上 |
30 |
学历 |
大专 |
10 |
本科 |
20 |
研究生及以上 |
30 |
表彰 (可累加,最高40分) |
市级 |
20/次 |
区级 |
10/次 |
管理类论文 (第一作者) (可累加,最高40分) |
内刊 |
10/篇 |
公开刊物 |
20/篇 |
核心期刊 |
30/篇 |
(备注:同性质的表彰只计算最高奖励级别,各种协会表彰除外,论文篇数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级别)
如果总分相同,优秀分数高者优先,优秀分数相同表彰分数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分数相同学历分高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分数都相同则工龄长者优先,优秀、表彰、学历、工龄分数都相同论文分数高者优先。
(四)组织公示。拟推荐人选,学校以书面形式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条件、拟转换岗位等情况。
(五)上报材料。2020年5月29日前,学校将拟推荐人选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
(六)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100分制,60分为合格。考试内容为市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的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以及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处分等知识。
(七)转岗培训。考试合格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适应新岗位培训。培训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按照渝人社发〔2011〕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寅雨
联系电话:61879226
附件:1.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申报表
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转岗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13号)
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事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