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巡视整改满意度测评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3月22日(周二)下午16点前。
二、参与对象
1.校领导;
2.全体在编、合同制教职工。
三、测评方式
扫描二维码参与测评(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巡视整改满意度测评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在编、合同制教职工按时完成巡视整改满意度测评。
2.请各单位认真统计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测评情况,将签字盖章后的《巡视整改满意度测评统计表》(附件2)于3月22日(周二)下午16点前送人事处305办公室王宏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人事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