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单位,请符合报名条件(详见附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并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申报,经部门同意后于6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办公楼303室人事处师资科,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予以推荐。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能力发展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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